| 2003-11-4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病人在医院手术前,医生会将手术中可能出现的诸多风险告知病人及家属。打官司也一样会有风险。日前,最高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,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摘要集纳成共26条的《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》(草案),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称,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间因财产、人身关系发生纠纷,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,如果行使诉讼权利不当,将会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,产生一定的诉讼风险。向当事人提示民事诉讼风险,旨在帮助当事人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,减少不必要的损失,以最小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实现权益。 《风险提示书(征求意见稿)》首先明确:当事人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,即原告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有明确的被告;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符合级别管辖、地域管辖规定,否则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或者移送管辖。诉讼请求的增加、变更或者提出反诉,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,否则将不予审理。 据悉,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3年11月20日,可以书面寄送或者在网上发表意见。高法将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后,于近期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,并正式公布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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